菏职院教字〔2019〕3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使实践教学工作规范化、合理化和科学化,使学生深入领会基础知识,培养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本规定所指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实训和实习。实验是指利用实验进行验证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活动;实训是指利用模拟实际工作场所进行技能训练的教学活动;实习是指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二)学校要重视实训室(含实验室,下同)和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在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同时要兼顾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需要。
(三)各处室、系部要加强对实训室和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要不断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
(四)各系部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含实验、实习,下同)的教学计划,经学院批准后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实践教学的性质、目的与任务;实践教学的内容、方式、场所和时间分配;学生分组与指导教师的安排;实践教学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办法;实践教学的组织与保证完成任务的措施等。
(五)为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教学活动开始前要求学生认真学习有关内容,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实践教学的准备工作。
(六)实践教学中应尽可能增加学生的实际操作,不断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教师要进行具体地指导,对各种操作技能应按规范严格要求,培养学生一丝不苟、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
(七)实践教学结束时,要审核实践结果及其数据,验收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
(八)教师要认真批改实践报告,根据制定的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办法,评定实践教学成绩,其成绩按规定单独列出或按一定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
(九)各处室、系部应制订学生实训守则和实训室规则,制定仪器、设备、药品等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不断改进实践教学工作。有条件的实训室可规定开放办法,提供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
(十)要加强对学生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实践教学的安全教育工作,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二、实践教学管理体制、机构及相应职责
(一)管理体制
实践教学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教务处、实验中心、系部分工合作。教务处统筹管理和协调全校实践教学工作,实验中心负责校内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实验设备的选购和日常管理、实验人员的任用和管理,各系部负责实践教学计划、实习大纲的制定,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
(二)教务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结合实践教学工作的实际,拟定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2. 建立、完善实习管理制度和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3. 协调各系部做好学校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大纲的运行和质量监控,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4. 负责检查实践教学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各实训室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5.负责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和联系工作,负责对校外实习基地的评估、考查、考核、调整和开拓工作。协调各系做好实习学生的分配、管理、监督、考核工作。会同各系做好实习带教老师的选拔、考核、聘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实习带教老师的补助金发放、出差审批和报销工作。负责实习费用的财务预算工作。
(三)实验中心职责
1. 建立、完善实验管理工作人员、实训兼职教师的任用、管理制度,实训室物资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实验经费使用制度等。
2. 建立、完善实验教学、实训教学管理制度。
3.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情况、教学需要和本年度(学期)设备经费的实际情况,牵头做好实训室的筹建、扩建、调整和撤销。负责制订年度(学期)实训室设备维修计划、低值易耗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报学校审批,并按规定组织维修和采购。
4. 组织学校实训建设项目的管理,认真审核计划,避免因重复购置和计划不周而造成的设备积压,对闲置多余或利用率较低的仪器设备进行统一调配。
5. 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验收、建帐、入库、统计、建档工作及仪器设备借用、调配、报废等审批工作。
6. 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实训技术人员的定编、晋级及职称评定的相关工作,组织对实验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
7. 负责全校实训室、微机室及语音室统一调度使用。
8. 负责实训技术人员工作量的汇总上报工作,由分管院长审核后转交教务处统一上报学校人事处。
9. 负责对师生进行勤俭办学和爱护国家财产、模范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做好实践教学场所的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做好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实训室的安全。
(四)各系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结合实践教学工作的实际,拟定系部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2. 根据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制订本系部实践教学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认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 做好系部实践教学计划、运行、质量监控、教学研究、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认真检查实践教学计划及大纲的执行情况。
4. 规范开展各项实践教学活动,做好各种教学工作记录,切实保证各专业开足开好实践教学项目,并按规定建立各种档案材料。
5. 根据学科的发展,适时更新实训内容,改革实训方法,不断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6. 提出本系部实训室的筹建、扩建、调整、撤并申请方案和建设规划,报学校审批。
7.根据本系部专业发展情况,调整完善各专业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提出增减校外实习基地的申请,报学校审批。
8.做好本系部学生实习安排、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相关材料的收发、存档工作,做好实习带教老师的选拔、考核和管理工作。
三、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
实践教学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实习与教学相结合
等多种组织形式进行,各系部各专业应根据教学计划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上级规定和现实条件等情况予以选择。
(一)实验、实训教学的组织方式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以班级或组为单位,集中或分批在校内或校外进行实验和实训,指导教师要跟班进行指导,在校外实训时,相关企业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
(二)实验、实训教学具体实施
1. 系部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负责制(修)订《XX专业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确定指导教师。一般一个标准班级至少安排1名指导教师。在校内开展的,指导教师要始终在现场指导。在校外实施的,指导教师一般应跟班指导,确实不适宜跟班管理的,要经常深入教学点了解情况。
2. 指导教师
(1)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实训守则(附件1)、大纲、实施计划、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明确实验、实训的目的、要求、时间安排和步骤,布置写日志和报告,介绍注意事项,明确安全保护要求和纪律。
(2)在实验、实训过程中,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检查学生日志,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实训报告,保证完成实验、实训大纲要求。
(3)严格管理学生考勤,对违反规定或有其他错误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要加强学生实训的安全教育,及时处理一些突发事件,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4)认真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评定实训成绩。
(5)实验、实训结束时,指导教师应及时做好总结,交系部教学管理科存档。
(三)校外实习的组织与实施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医学及相关专业属于跟岗实习,其它非医学专业属于顶岗实习。校外顶岗实习和跟岗实习以下简称实习。
1. 集体实习
所有的实习安排必须符合教育部等5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33号)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1)实习一般安排在毕业学年,实习时间应不少于八个月。教育类专业实习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实习时间为一学期。
(2)系部按专业制定实习计划,实施前三个月将实习计划上报学校。
(3)安排的实习单位必须是和学校有协议的校企合作单位,专业对口或相近,要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实习协议书。
(4)各系部要汇总相关材料,为全部的实习学生办理职业院校实习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5)学生实习每天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八小时,应努力争取接收单位向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
(6)实习期间学生按要求填写《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时写出实习总结。实习单位和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情况,评定学生成绩。学校指导教师汇总成绩并写出实习工作总结。
2. 分散实习
(1)实习单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学生自行将顶岗实习计划送达接收单位,接收单位确定指导教师,填报《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回执》(附件2)。经家长同意、由系部审核、经学校审批后,学生方可前往实习。同一实习单位原则要求实习学生人数达到六人或以上。
(2)分散实习的时间安排和集中实习的完全相同。
(3)系部按专业制定实习计划,实施前三个月将自主实习安排计划报学校。
(4)自主实习必须坚持专业对口或相近,要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实习协议书。
(5)各系部要汇总相关材料报,为全部的自主实习学生办理职业院校实习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保险费用有学校统一支付。
(6)学生实习每天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八小时,应向接收单位努力争取合理的实习报酬。
(7)实习期间学生按要求填写《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时写出实习总结。系部要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和成绩的审核,并根据实习情况写出分散顶岗实习总结。
3.实践教学成绩评定
(1)实习的成绩统一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与不及格四个等级(或按学分制要求记录学分)来记载。
(2)学生在实习期间,缺席(含病、事假)达一个月及以上者,或者因其它原因被实习单位或学校终止实习者不能参加考核,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4. 实习成绩不及格或无实习成绩者,必须自行联系单位重修实习,直至成绩合格才能正常毕业。
5. 实习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实习表现写出评语,按实习成绩等级评定参考标准(附件3)评定成绩。
四、实践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一)实践教学质量检查考核的日常工作以系部为单位,教务处负责抽查、督促和协调。
(二)实践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工作要纳入各系部每学期的工作计划,系部主管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要定期深入实训室(含实验室、实训中心、实习单位等)进行检查督促,教务处将按照常规教学检查活动安排,对各系部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三)实践教学质量检查主要以三种形式进行。
1. 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系部实践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并填写《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实践教学评价细则》(附件4),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组织进行。
2. 抽查和自查相结合。每学期各系部对实践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教务处组织抽查。
3. 师生座谈。组织召开带教老师、指导老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师生对实践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规定自行废止。
附件:1.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学生实习实训守则
2.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回执
3.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实验、实训成绩评定等级参考标准
4.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实践教学评价细则
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教务处
2019年4月2日
附件1
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学生实训实习守则
一、实训学习前必须按学校要求,认真学习实训实习实施方案,明确实训实习的目的与要求、方法和步骤,做好实训实习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学生在实训实习期间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实训实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内容和任务。
三、学生应将实训实习情况和心得体会汇总整理,完成实训实习报告和作业。
四、校外实训实习时要服从实训实习单位的管理,尊重单位的职员,虚心向实训实习单位技术人员学习。除完成实训实习任务外,可主动协助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五、实训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在实训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训实习纪律和安全规程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训实习。对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岗位等,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缺席(含病事假)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实训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八、学生凡违反上述规定,经批评教育无效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训。
九、自主联系实训实习的学生,离校前应与各系部签署协议,自己对在校外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十、实训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提交相关鉴定表或作业。实训实习鉴定表或作业交给指导教师审阅,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给出等级。
附件2
实习介绍信
我校级专业班同学现已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学习计划,成绩合格。今到贵单位联系实习,请接洽。谢谢。
依我校实习大纲,实习时间为八个月。
学校联系电话:0530-4681512
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教务处
年 月 日
----------------------------------------------------------------------------------
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回执
学生姓名 |
|
联系电话 |
|
专业班级 |
|
实习单位 |
|
实习单位电话 |
|
家长意见 |
|
家长签名 |
|
家长电话 |
|
实习单位盖章: 年月日 |
备注:本回执由家长和实习单位填写后,由学生于年月日前带(寄)回学校。
----------------------------------------------------------------------------------------
家长知情书
我是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级专业班学生XXXX的家长,我已完全了解并同意学生自主实习,在实习期间严格按照学校实习大纲完成实习任务,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在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及其他事项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与学校无关。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
实验、实训实习成绩评定等级参考标准
优秀:能够圆满完成实践教学大纲要求的全部内容。实践教学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态度端正,积极、主动、大胆地开展实践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对实习中的实际问题加以分析,解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完成任务好,表现突出。
良好:能够较好完成实践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实践教学期间,遵守各项纪律,态度端正,较积极地开展实习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对实习中的实际问题加以分析,解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
及格:能够基本完成实践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实践教学期间,有违反实训纪律的现象,情节较轻,经教育能改正,实训表现一般。
不及格: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践教学成绩不及格。
一、不能完成实践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
二、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
三、实践教学期间,不服从安排,有严重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四、缺席时间达一个月及以上(含病、事假)。
五、因故被实习实训单位退回学校,或被学校终止实习。
注:没有参加实习实训者,无实习实训成绩。
附件4
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实践教学评价细则
评价 项目 |
评价要素 |
评价细则 |
分值 |
教学 文件(30) |
教学计划 |
每个专业都有实践教学计划 |
|
教学大纲 |
每门课程都有实践教学大纲 |
|
制度齐全 |
有各项应有的规章制度 |
|
过程 资料(40) |
实训教学 进程计划表 |
以系为单位 |
|
实验教学授课 安排表 |
本学期以实验指导教师为单位,一人一份 |
|
场所使用记录 |
以实验室为单位 |
|
实践教学计划、总结、实验报告成绩单 |
以一次实践教学为单位 |
|
协议书 |
有实习单位签订的协议 |
|
实践 教学(30) |
进度、开出率 |
进度适当、具备基本条件的开出率达100% |
|
教学检查 |
不定期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和教学秩序 |
|
听课 |
每学期安排2次实践教学听课 |
|
备课情况检查 |
检查教案、作业批改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