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4 信息来源: 教育部网站
1月2日,教育部官网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794号建议的答复》,对“关于农村学生就读中职、技工院校的无条件保送公办职业学院接受大专教育的建议”问题,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工院校发展
国家重视发展技工教育。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明确,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巩固扩大招生规模,大力加强校企合作,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协调发展。《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人社部发〔2021〕86号)明确,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优化区域资源配置,推动部省共建,持续深化技工教育东西部协作。引导支持产业和人口集中度较高地区建好办好技师学院,结合实际,在地级城市及经济发达县市建好技工院校。提出优质技工院校建设计划,以技师学院为重点,在全国遵选300所左右优质技工院校、500个左右优质专业,发挥优质院校和优质专业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技工教育特色品牌。提出技工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通过任务(项目)实施以评促建,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各地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落实《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的协调配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关于农村中职、技校毕业生升学
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是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类型定位、畅通学生升学通道、缓解教育焦虑的关键。
(一)已取得的工作成效
2013年4月,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教育部印发《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明确了高职分类考试的六种形式,即以高考为基础的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技能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高职考试招生制度进入分类考试阶段。2019年1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发布,提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进入全面构建“职教高考”制度的新时期。
在中央部署和推动下,各地加强省级政府的统筹责任,强化顶层设计,陆续出台了地方文件,规划了本地高职分类考试改革的工作思路、举措任务和改革进度。如山东、江苏等省已经先试先行,开展了职教高考试点。通过积极推进单独招生、对口招生、长学制贯通项目(初中起点的五年制高职、中高职衔接3+3/3+2和中职本科衔接3+4/3+2+2等)、注册入学等,畅通中职生的升学通道,提高了学生主动选择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初步实现了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的纵向贯通。各省专科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以及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显著扩大。
(二)下一步推进重点
职教高考探索实践以来,虽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如国家层面目前还没有出台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考试内容设置不尽合理,存在重文化基础测试、轻职业技能测试的现象,等等。为解决问题,使职教高考制度更好发挥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作用,下一步教育部将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方式,改革专升本考试内容和形式,扩大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推进建设国家职业技能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多样化成长需要,创新教学评价方式方法,积极推行技能抽查、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积极鼓励支持农村中职、技校毕业生升学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