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处 来源: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 时间:2019-07-20 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在校大学生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举办温州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教育资源开发应用类”、“海报”、“动画”、“微电影”共四个类别),暨浙江省第十八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本次竞赛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大学教务处
承办单位: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竞赛组委会:
组长:余闯
副组长:赵燕、胡文超
成员:杨丽君、刘俊、黄呼尔励、杨刚、刘根萍、徐伟华、朱伟强
竞赛专家委员会:(另行组织)
二、参赛对象
温州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参赛形式
以个人或小组(每组不超过5人,若超过5人则取前五位作者,决赛时参加现场答辩选手不超过3人)形式设计参赛作品;个人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数不得超过一位,若超过一位则取第一位指导教师;两人以上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数不超过两位,若超过两位则取前两位指导教师,竞赛委员会不再另行通知。
四、作品类别及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科学、向上,有时代气息,体现创新意识。作品(指运行文件、演示文件、源文件)中不得出现学校及指导教师等信息,一经发现直接淘汰。
2.所有作品须为我省在校大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对于剽窃、抄袭或组委会有合理理由怀疑其真实性的作品,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所在学校将被取消评选组织奖的资格。对于已参加过往届竞赛但未获奖的作品未经任何修改不得再次参赛,对于已经获得同级别或高于本竞赛奖项的作品也不得参与本竞赛。
3.参赛作品不得含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破坏程序、电脑蠕虫或定时程序炸弹等程序,一经查明,将取消参赛资格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
4.除非特别申明,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
5.参赛作品设“教育资源开发应用类”(含交互式课件、微课、网站、移动应用)、“海报”、“动画”、“微电影”共四个类别。各类别的主题和类型如下:
(1)教育资源开发应用类:
· 交互式课件:主题为“乡土文化教育”;
· 微课:主题为“乡土文化教育”,要求不少于3个视频,每个视频时间为3-8分钟(含3分钟、8分钟);
· 网站:主题为“乡土文化教育”。
· 移动应用:主题为“乡土文化教育”,类型为APP;
(2)海报类:主题为“禁毒”,要求为系列海报(不少于3幅作品);
(3)动画类:主题为“禁毒”,片长5分钟以内(含5分钟);
(4)微电影:类型限于剧情短片,片长8分钟以内(含8分钟),主题为“禁毒”;
所有参赛作品请严格遵守《作品规范》,对不符合作品规范要求的作品将予以降级或淘汰处理。
6.所有作品须提供作品源文件、作品可执行文件、作品演示文件、报名表,每个作品单独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作品类别+空格+作品名称+空格+学院名称+第一作者”, 并以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一个光盘或U盘可以有多个作品),报名表另需上交打印稿。(校赛报名表采用省赛报名表格式)
五、竞赛安排
1、2019年9月15日之前,各学院学生提交参赛作品及报名表到相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于9月16日统一交到竞赛办公室2B207, 电子稿发邮箱548386@qq.com。
2、2019年9月18日前对作品进行初审并进行决赛,。
(决赛名单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各类别作品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由组委会认定成功递交作品获且未获奖的,可获得0.5个创新创业学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第十八届(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作品收件联系人:邹青 联系电话:86689195
联系地址:美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2B207。
说明:温州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的要求同省级竞赛的初赛阶段,校级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级竞赛初赛
教务处
201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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